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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适合对象: 大专以上学历 价格: 0   网上优惠:0
授课老师: 李老师等 开课时间: 线上和线下
联系人: 朱老师、何老师等 联系电话: 028-85109152、18081150648
学习周期: 学校规定课时
上课地址: 成都的东、西、南、北的川大、科大、交大、民大、财大等
在线QQ: 成都会计培训在线课程
  专业详细介绍:

注册税务师→合理节税和税务筹划

培训内容: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卷面分数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100分外,其余 4 个科目均为140分。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税务代理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财务与会计》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

《税收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2月18日。
考试时间:2011年6月17-19日
6月17日下午2:00-4:30考财务与会计;6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税法(一);
下午2:00-4:30考税法(二);6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考税务代理实务。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6月13日起至6月15日止(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 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 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社厅发﹝2009﹞115号文件规定,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往年已参考人员请认真核对填写档案号,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档案号如填写有误,将无法滚动管理往年的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准1寸照片2张,原已报考还须准考证复印件。往年已报考人员不需单位再签章。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五、注意事项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四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考五科即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即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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